少年,不要滥用箭头函数啊
在ES6大行其道的今天,不应用点ES6特性似乎有些政治不正确。最近刚好有个Node的项目,最低要支持到nodejs 4.0,在node.green看了下ES6的支持度,我想使用的特性基本都有支持,遂决定在新项目中采用ES6来写。
当然第一件事情就是毫不留情地消灭var,项目中能用const的地方不用let,能用let的地方不用var。
第二件事情就是使用劳动人民喜闻乐见的箭头函数替代function。当我心满意足地看到满屏的=>
时,现实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——改过之后的程序错误百出!
所以,当我们使用箭头函数时,一定要搞清楚箭头函数是什么回事,适用于什么场景。本文就针对以上问题来讨论下箭头函数。
箭头函数是什么?
箭头函数的语法我就不讲了,相信大家都见识过。跟我一样,大家喜欢箭头函数90%的原因是它好看。除了好看,它是不是与function等价呢?肯定不等价,因为TC39不可能仅因为好看而引入一个语法糖(class除外)。
箭头函数的渊源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一个叫lambda演算的东西。lambda演算是数学家提出来的,有些数学家跟我们程序员一样也很懒,数学定理那么多,今天要证三角定律,明天要证勾股定律,累不累!那能不能将所有的证明问题用一个统一的体系进行形式化描述,然后由机器来完成自动推导呢?lambda演算就是干这个的,图灵也搞了一套体系叫图灵机,两者是等价的。
关于lambda演算说了这么多,好像跟今天要讲的箭头函数没什么关系?其实是有关系的,lambda演算深刻影响了箭头函数的设计。数学家们喜欢用纯函数式编程语言,纯函数的特点是没有副作用,给予特定的输入,总是产生确定的输出,甚至有些情况下通过输出能够反推输入。要实现纯函数,必须使函数的执行过程不依赖于任何外部状态,整个函数就像一个数学公式,给定一套输入参数,不管是在地球上还是火星上执行都是同一个结果。
箭头函数要实现类似纯函数的效果,必须剔除外部状态。所以当你定义一个箭头函数,在普通函数里常见的this
、arguments
、caller
是统统没有的。
箭头函数没有this
箭头函数没有this
,那下面的代码明显可以取到this
啊:
function foo() {
this.a = 1
let b = () => console.log(this.a)
b()
}
foo() // 1
以上箭头函数中的this
其实是父级作用域中的this
,即函数foo
的this
。箭头函数引用了父级的变量,构成了一个闭包。以上代码等价于:
function foo() {
this.a = 1
let self = this
let b = () => console.log(self.a)
b()
}
foo() // 1
箭头函数不仅没有this
,常用的arguments
也没有。如果你能获取到arguments
,那它一定是来自父作用域的。
function foo() {
return () => console.log(arguments[0])
}
foo(1, 2)(3, 4) // 1
上例中如果箭头函数有arguments
,就应该输出的是3而不是1。
一个经常犯的错误是使用箭头函数定义对象的方法,如:
let a = {
foo: 1,
bar: () => console.log(this.foo)
}
a.bar() //undefined
以上代码中,箭头函数中的this
并不是指向a
这个对象。对象a
并不能构成一个作用域,所以再往上到达全局作用域,this
就指向全局作用域。如果我们使用普通函数的定义方法,输出结果就符合预期,这是因为a.bar()
函数执行时作用域绑定到了a
对象。
let a = {
foo: 1,
bar: function() { console.log(this.foo) }
}
a.bar() // 1
另一个错误是在原型上使用箭头函数,如:
function A() {
this.foo = 1
}
A.prototype.bar = () => console.log(this.foo)
let a = new A()
a.bar() //undefined
同样,箭头函数中的this
不是指向A
,而是根据变量查找规则回溯到了全局作用域。同样,使用普通函数就不存在问题。
通过以上说明,我们可以看出,箭头函数除了传入的参数之外,真的是什么都没有!如果你在箭头函数引用了this
、arguments
或者参数之外的变量,那它们一定不是箭头函数本身包含的,而是从父级作用域继承的。
什么情况下该使用箭头函数
到这里,我们可以发现箭头函数并不是万金油,稍不留神就会踩坑。
至于什么情况该使用箭头函数,《You Don’t Know About JS》给出了一个决策图:
以上决策图看起来有点复杂,我认为有三点比较重要:
- 箭头函数适合于无复杂逻辑或者无副作用的纯函数场景下,例如用在
map
、reduce
、filter
的回调函数定义中; - 不要在最外层定义箭头函数,因为在函数内部操作
this
会很容易污染全局作用域。最起码在箭头函数外部包一层普通函数,将this
控制在可见的范围内; - 如开头所述,箭头函数最吸引人的地方是简洁。在有多层函数嵌套的情况下,箭头函数的简洁性并没有很大的提升,反而影响了函数的作用范围的识别度,这种情况不建议使用箭头函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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